为了更好地为求职者和企业搭建便捷的供求平台,根据清远市人社局《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2022年度人社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》(清人社〔2023〕105号)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我局购买连州市微社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共就业服务,利用乙方经营的《连州招聘求职网》公众号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。服务期限14个月(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)。按照每个月200元服务补助标准计算,共计2800元(大写:贰仟捌佰元整),此项属于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出,根据省、清远市创业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,公示期五天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的,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举报或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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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1月21日